此二句,为病治之大纲,其辞似显,其义甚微,最当详辨,而辨之有最难者也。邪热伤神则瞀,亢阳伤血则螈,故皆属于火,然岁火不及,则民病两臂内痛,郁冒蒙昧;岁火太过则民病身热、烦心、躁悸、渴而妄冒,此又火之所以有虚实也。
以形精言,则形为阳,精为阴;以气味言,则气为阳,味为阴。又若恐本属肾,而有曰“恐惧则伤心”者,神伤则恐也。
湿热伤于筋,故懈惰。所谓“清静”者无他,在因四时之气序耳。
权言其重,衡言其轻,规言其圆,矩言其方。今其不为汗衰者,乃阳胜之极,阴气不能复也,故为狂言,为不食,正以阳邪交入阴分,则阴气不守,故曰“阴阳交,交者死”也。
其他诸病,皆本经之脉所及。 芤中空而血亡故道,弦中劲而木乘脾经。
目者,宗脉之所聚也,上液之道也,口鼻者,气之门户也,故悲哀愁忧则心动,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,摇则宗脉感,液道通,故涕泣出焉。 设用之无法,则药未及病而中道先受其气味矣,故当以食为节,而使其远近皆达,是“过之”也。